学院公告

【通知】关于2022年度资产清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02浏览次数:472


各位老师,此次资产清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

一、113日至119

各位老师自查:

  1. 检查存放地是否正确,各保管人可以到系统中自行修改;

  2. 保管人是否正确,如果需要修改,联系周永南,提供有资产编号、资产名称、新保管人本人签字的单据;

  3. 资产必须粘贴带条形码(或二维码)的标签。


二、1110日至1118

1、各位老师通过微信公众号“i常大”进行清查登记;

2、各位老师通过手机企业微信—工作台—资产管理进行清查登记;

3、各位老师通过一网通办—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清查登记。


三、1119日至1130

资产管理处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复查


关于开展2022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http://gzc.cczu.edu.cn/2022/1102/c16406a309472/page.psp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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