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,此次资产清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
一、11月3日至11月9日
各位老师自查:
检查存放地是否正确,各保管人可以到系统中自行修改;
保管人是否正确,如果需要修改,联系周永南,提供有资产编号、资产名称、新保管人本人签字的单据;
资产必须粘贴带条形码(或二维码)的标签。
二、11月10日至11月18日
1、各位老师通过微信公众号“i常大”进行清查登记;
2、各位老师通过手机企业微信—工作台—资产管理进行清查登记;
3、各位老师通过一网通办—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清查登记。
三、11月19日至11月30日
资产管理处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复查
关于开展2022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http://gzc.cczu.edu.cn/2022/1102/c16406a309472/page.psp